各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先进个人奖评定工作,依照2017年版《学生手册》中《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附件一)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种类:
本次学生先进个人奖评定种类包括: “校级优秀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院级三好学生”和“精神文明奖”。
二、评选办法及有关要求:
1.本次学生先进个人奖评定通过学工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见《西华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奖评定流程》(附件二),操作办法见《评定学生先进个人奖学工系统操作指南》(附件三),以上资料也可在学生工作部(处)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
2.各奖项评选办法、比例及相关注意事项按照2017年版《学生手册》中《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执行。各学院名额分配见《西华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先进个人奖名额分配表》(附件四),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由体育学院进行评定,学工系统中已分配好各学院总名额。为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学生先进个人奖,各学院评选过程中,在满足本年级名额使用后,若仍有剩余名额的情况下,可以跨年级使用分配的名额(符合评选条件,以年级为单位按比例能够评选出结果的,必须按年级评选),各奖项学院总名额保持不变。
3.各学院参照《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第七章“精神文明奖”的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的评定。申报者需要在申请奖项时写明本人主要先进事迹,其先进事迹原则上应在师生中、社会上有一定影响,或受过校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
4.根据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2017-2018学年体质健康标准成绩≥70分的学生方可参与优秀学生奖的评选。体育保健生由体育学院直接提供名单,该部分学生体标成绩统一认定为70分,由系统管理员在后台统一导入。
5.本次学生先进个人奖评定分为综合测评、先进个人奖申请及评定两部分。下学期优秀学生干部、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等奖项评定将取用本次测评的相关数据,请各学院通知每一位同学务必参加本学期综合测评,辅导员和学院管理员要审核所有提交的测评申请,以免影响学生下学期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公益活动先进个人等奖项。
6.评定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如下:
(1)即日起开始思想品德等级测评和附加分的评定及录入工作,测评学期请注意选择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2)3月27日前,完成思想品德分、附加分的评定及录入工作。
(3)3月28日-3月30日, 完成综合测评确认。学生进入学工系统查看课程及成绩、思想品德分、附加分、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和银行卡号(银行卡必须是本人大成都地区的工行、中行或建行卡,卡号中间不能有空格,否则会出现无法提交申请或无法按时发放奖金等情况)。如有出入,应在3月30日17:00前完成修改(修改权限:思想品德分、附加分在班长处修改,银行卡号在辅导员、班主任处修改,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由学生自行到体育学院程远义老师处出具相关证明后到学生工作部(处)210办公室罗小青老师处修改)。若无异议,学生于3月30日17:00前完成综合测评确认。
(4)3月31日-4月1日,学院完成审批,结束综合测评阶段(注意:测评阶段结束后无法修改学生任何成绩,一定要提醒学生在测评确认前仔细核查,以免造成学生无法申请先进个人奖)。
(5)4月2-3日,学校系统管理员执行成绩计算和排名。
(6)4月2日-8日,学院开启先进个人奖批次,完成先进个人奖学生申请、学院评定后开启公示。
(5)4月11日,学院完成公示并提交上级。
7.本次创新学分附加分需要在学生申请先进个人奖项阶段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照片,方可加分,纸质证明材料由各学院保存。
8. 《西华大学学生思想品德考评登记表》(附件五)由各班级自行下载打印,班长负责组织测评,填报表格,报辅导员(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汇总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参加先进个人奖的评定:
(1)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在处分期内的;
(2)该学期内,没有按教学计划修读完所有必修课程的;
(3)该学期内,有必修课程正考不合格的;
(4)该学期内,有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旷课的。
附件:1.附件1:西华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17年修订).docx
4.附件4:西华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